教育部 「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質應行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04009102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
為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請各校應確實維護教學品質。
請參閱附件「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質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