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即日起開始申請,其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6年8月15日 星期二下午17:00止。
二、申請方式:本校專、兼任教師填妥「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TA)補助計畫申請表」後,請依以下方式申請:
(一)電子檔案寄至shihhui@tcpa.edu.tw 、ueng86@gmail.com 施雅慧小姐收。(8/15日前)
(二)紙本一份送內湖教務處教資中心提出申請,以公文交換即可。
三、申請表交電子檔及紙本皆需繳交,且內容及所需證件皆需完整才算完成申請,缺件者需於期限內補件,缺件嚴重者教資中心有權退件。
四、請欲申請教學助理之學生填寫資料時留下正確完整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務必為實際常用,以免訊息通知延誤。
五、申請案經「教學助理審查會議」通過後生效。
六、請審慎考慮系上TA人選。
七、相關電子檔案請至本校教務處北區教學中心【最新消息】及【表單下載】下載。
(一)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TA)補助計畫申請表.doc
(二)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pdf
(三)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教學助理培訓暨考核要點.pdf
八、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內湖校區教務處北區教資中心專案助理施雅慧
TEL:2796-2666分機1251,e-mail:shihhui@tcpa.edu.tw、ueng8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