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確認單繳回事宜

一、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二週內應將選課確認單繳回教務處備查,逾期或未繳回者,其選課結果以教學務系統紀錄為準。
二、查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院部加退選業於111年3月4日截止,惠請各系於111年3月18日前檢齊學生選課確認單,以班為單位繳回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