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高職部直升公告
請高職部三年級有意願直升本校四技部學生,於9月3日至9月30日,
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直升申請表,並申請歷年成績單,務必於上述
期限內詳填申請表後送交至教務處。
※直升申請資格(兩者皆須符合!):
(一)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達小過以上處分。→請向學務處查詢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且「修足」所屬系組應修之科目與
學分數。
註:學業總平均請用「各學期學業成績加總÷4」,「修足」學分數指
高一、高二所有學分皆及格,或不及格之學分皆已重補修通過。
※以上符合資格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者不予受理。
※各學系直升名額以不超過105學年度大學部各學系預定招生名額(見下表)
50%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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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
105學年度大學部 招生名額 |
直升 名額 |
學系 |
105學年度大學部 招生名額 |
直升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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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學系 |
23名 |
11名 |
歌仔戲學系 |
22名 |
1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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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技藝學系 |
25名 |
12名 |
劇場藝術學系 |
24名 |
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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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音樂學系 |
24名 |
12名 |
客家戲學系 |
22名 |
11名 |
教務處註冊組10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