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教師參加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
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教師參加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相關事宜。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國立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2022年春季報名簡章辦理。
二、國教署補助編制內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之報名費,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認證當天(111年3月27日)請務必攜帶准考證,考試結束時,當場請監試人員蓋到考證明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全民台語認證:認證當天(111年5月28日)請務必自行印出准考證並攜帶至考場,考試結束時,至各考場「考生服務處」加蓋主辦單位「應試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三、申請方式:
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於111年6月28日前,檢具請領名冊(附件1)、經費申請表(附件3)、具到考證明章之客語中高級認證或具應試章之全民台語認證准考證正本等資料函報國教署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國立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2022年春季報名簡章辦理。
二、國教署補助編制內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之報名費,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認證當天(111年3月27日)請務必攜帶准考證,考試結束時,當場請監試人員蓋到考證明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全民台語認證:認證當天(111年5月28日)請務必自行印出准考證並攜帶至考場,考試結束時,至各考場「考生服務處」加蓋主辦單位「應試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三、申請方式:
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於111年6月28日前,檢具請領名冊(附件1)、經費申請表(附件3)、具到考證明章之客語中高級認證或具應試章之全民台語認證准考證正本等資料函報國教署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