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定發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