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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藝術新4力-學生自主創新學習計畫本年度申請開始(即日起至5月31日)

一、 目的: 為建構以學生為本位之學習導向,創造多元、彈性、跨領域、全人學習環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的能力,鼓勵學生主動申請自主學習計畫。
二、 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學院部試辦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三、 學生自主學習課程實施方式:
(一) 申請時間:每年5月及12月底前向輔導老師提出下一學期申請計畫書。
(二) 由輔導老師就學生所提計畫進行初步審核後送本校自主學習課程審議委員會複審過後實施。
(三) 執行期間:視學生所提學習計畫所需時間辦理,並於期末(或寒暑假結束1個月內) 繳交成果報告。
(四) 學生申請選修自主學習課程,以兩次為限,其學分核計以4學分為限。
(五) 學生實際投入 1小時計1個學習點,以累積18個學習點為1學分之標準核計。
四、 請欲申請同學於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學院部試辦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下載申請書,填寫申請計畫,先經過系上審查,並於5月31日前送教務處申請。申請計畫網址: /p/412-1005-332.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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