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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8日臺教技(四)字第1142301997B號函辦理。

二、「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42301997A號令修正發布。

三、電子檔可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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