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4年12月4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42100542號函辦理。
二、「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階段重要日期及其他詳細規定,務必詳閱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訂於114年12月4日起於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官網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
三、參加「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集體報名之高三生,至多可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系科(組)、學程數,詳閱簡章附錄一。
四、資格審查重要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符合招生簡章規定之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加之高三生,務必詳閱招生簡章。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實作及創意競賽決賽」-「專題組、創意組」獲獎學生,均可就「獲獎群別」或「考生畢(肄)業科(組、學程)歸屬群別」擇一資格報名,並依簡章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資格審查登錄及報名等相關作業。
(二)「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資格審查作業,仍維持網路登錄資料後,列印相關表件再郵寄紙本文件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審查之作業方式,考生皆須通過資格審查並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後,始能進行網路報名及指定項目甄審作業。
(三)考生須於資格審查期間115年4月29日(星期三)10:00起至5月6日(星期三)17:00止,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五、115學年度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方式由各甄審學校自訂,請考生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於各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前,依各校所訂方式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之繳費方式及截止時間,請參閱招生簡章或本委員會網站「甄審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繳交甄審費用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六、考生未上傳任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或若僅有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成績證明、修課紀錄係由考生所屬就讀學校上傳者,均一律視同「考生未曾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將不會把此份資料送至各甄審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