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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4年3月21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42100096號函辦理。

二、請具有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加之高三班學生,務必詳閱招生簡章,提前備妥學歷(力)證明文件與獲獎(證照)證明文件影本,並依簡章規定時間及方式至本委員會網站完成資格審查登錄及報名等相關作業。報名資訊如下:

(一)統測成績: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二)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符合簡章規定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名次獲獎證明、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者均可報名。

(三)繳費方式:採先繳報名費後辦理資格審查方式,欲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報名之學生,應於114年4月14日10時起至4月16日17時止,至四技二專技優入學招生網站,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下「繳費身分審查系統」完成繳費身分登錄並繳寄相關證明文件至招生委員會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用減免;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身分或身分未通過者,均以一般生身分繳費。

(四)報名方式:採學生個別報名,欲參加之高三班學生於114年4月29日10時起至5月5日24時止繳交報名費,完成繳費後須於114年5月6日17時前至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登錄基本資料及獲獎資料並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登錄後將相關資料於114年5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委員會審查;未繳交報名費、未完成登錄或未通過資格審查學生不得參加後續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三、進入資格審查登錄階段,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4年5月6日17時前向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請務必確認,以避免延誤自身權益。

四、通過資格審查者須完成「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才算完成報名程序。亦須於114年5月19日10時起至5月23日17時止至本委員會網站「網路報名系統」,就可報名之招生類別中至多選擇5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但各招生學校得限制學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數】。

五、完成網路報名者,須於114年6月5日起至各校所訂截止時間止,至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依各校所訂方式完成「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請參閱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與下載」之「各系科(組)學校甄審條件查詢系統」。

六、本招生提供練習版系統,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儲存,所有的印表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僅提供參考識別,各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如下,請踴躍至委員會網站登入練習:

(一)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114年3月27日10時起至4月11日17時止。

(二)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114年3月27日10時起至4月22日17時止。

(三)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練習版):114年4月24日10時起至5月12日17時止。

(四)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114年4月24日10時起至5月28日21時止。

(五)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114年6月11日10時起至6月25日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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