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轉系及輔系/雙主修申請公告
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轉系及輔系/雙主修申請
公 告
※轉系
- 轉系申請時間:114年12月0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止。【逾時不候】
- 有意願轉系科之同學,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 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轉系科申請表」及「家長同意書」。
- 填寫完成申請書、家長同意書,並送經原就讀系科主任及導師核章後,再交回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注意事項:
- 轉系之申請以轉入之學系仍有缺額的情況下方能提出申請,且轉入之學生名額不得超過該學系原核定新生名額之20%。
- 本學期提出申請轉系之同學,經審查合格者,必須參加欲轉入學系舉辦之「轉系甄試」,通過甄試者方可於下一學期轉入該學系就讀。甄試時間由申請轉入之學系另行通知。
- 申請轉系之同學,需修畢轉入學系課程標準應修之學分(含學科、專業學術科)方可畢業,請審慎考慮!
※輔系/雙主修申請
一、各學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至最高修業年級第1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於規定期限提出申請。
二、經申請核准通過之學生,除應修滿本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外,修讀輔系者應修滿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20學分以上;修讀雙主修者應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且其畢業學分數必須比原學系或加修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較多者多40學分以上。
三、注意事項:修讀輔系、雙主修之同學,每學期所加修學系科目學分,應與該學期原學系所修科目學分合併計算。延長修業年限者(至多仍為兩年),其學期修習學分數超過9學分以上者,應繳全額學雜費,請自行留意學分修習狀況,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木柵分機2221)。
教務處註冊組114.12.1
